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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第一章“固定資產”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單選題】
某企業(yè)2010年12月購入需要安裝的生產設備一臺,價款10 000元,增值稅1 700元,安裝中領用生產用材料實際成本為2 000元,領用自產庫存商品,實際成本1 800元,售價為2 500元,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本企業(yè)為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17%,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是( )元。
A、16 265
B、16 625
C、14 565
D、13 800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固定資產入賬價值=10 000+2 000+1 800=13 800(元)。
借:在建工程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700
貸:銀行存款 11 700
借:在建工程 3 800
貸:原材料 2 000
庫存商品 1 800
借:固定資產 13 800
貸:在建工程 13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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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老師,原材料進項稅為何不轉出?庫存商品為何不計算銷項稅? 答疑老師回復: 是需要分情況考慮的。結合老師下面總結理解下 一般納稅人: (1)外購工程物資用于生產經營用機器設備,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不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中。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用于不動產的建造的,增值稅應計入工程物資成本中。 借:工程物資(包含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2)領用自產產品用于生產經營用機器設備的,不確認銷項稅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成本) 領用自用產品用于不動產(建筑物)的(即增值稅非應稅項目)視同銷售,要確認增值稅銷項稅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領用原材料用于生產經營用機器設備的,進項稅額允許抵扣,不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成本) 領用原材料用于不動產(建筑物)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應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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