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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第一章“仲裁裁決”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試題】
有權執(zhí)行仲裁裁決的機構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政府
C、仲裁委員會
D、仲裁庭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裁決作出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zhí)行。
依據(jù):2016年教材第一章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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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執(zhí)行時人民法院,作出就是仲裁委員會是吧? 答疑老師回復: 可以這么理解,仲裁委員會是作出決定,人民法院是作出裁定,如果裁決作出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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