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初級會計職稱的備考不是一朝一夕練就的,這是個艱難而漫長的過程,堅持不懈才能順利備考。和正保會計網校一起來學習《經濟法基礎》的知識點吧,網校助你夢想成真!
1.概念
票據持票人在票據未到期前為獲得現金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而發(fā)生的票據轉讓行為。
2.分類
按交易方式,分為買斷式、回購式。
3.當事人
轉讓票據的:貼出人
受讓票據的:貼入人
4.貼現條件
(1)票據未到期;
(2)未記載不得轉讓字樣;
(3)持票人是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yè)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4)持票人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5)持票人應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進行商品交易的增值稅發(fā)票和商品發(fā)運單據復印件。
【注意1】電子商業(yè)匯票貼現必須記載:貼出人名稱;貼入人名稱;貼現日期;貼現類型;貼現利率;實付金額;“貼出人”簽章。
【注意2】電子商業(yè)匯票回購式貼現贖回時應作成背書,并記載原貼出人名稱、原貼入人名稱、贖回日期、贖回利率、贖回金額、“原貼入人”簽章。
5.貼現利息的計算
貼現利息=票面金額×貼現率×貼現期/360
貼現期: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
【注意】承兌人在異地的,貼現的期限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6.收款
(1)貼現到期,貼現銀行應向付款人收取票款;
(2)不獲付款的,貼現銀行應向其前手追索票款;
(3)貼現銀行追索票款時可從申請人的存款賬戶“直接”收取票款。
【注意1】辦理電子商業(yè)匯票貼現及提示付款業(yè)務,可選擇票款對付方式、同城票據交換、通存通兌、匯兌等方式清算票據資金。
【注意2】電子商業(yè)匯票當事人在辦理回購式貼現業(yè)務時應明確贖回開放日、贖回截止日。
【例題·單選題】乙公司為支付甲公司貨款,向其簽發(fā)一張到期日為10月31日的商業(yè)承兌匯票,由同城的丙公司承兌。10月10日,甲公司持該匯票到A銀辦理貼現,下列有關貼現利息的計算中,正確的是( )。
A.票面金額×年利率×匯票到期前1日至貼現日天數=貼現利息
B.票面金額×日利率×匯票到期前1日至貼現日天數=貼現利息
C.票面金額×日利率×(匯票到期前1日至貼現日天數+3)=貼現利息
D.票面金額×年利率×(匯票到期前1日至貼現日天數+3)=貼現利息
【正確答案】B
日日堅持,滴水穿石。念念不忘,必有回響。初級備考之旅,有了堅持與信念,再加上網校正確的備考方法,順利備考已經在前方向你招手啦!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