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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稅《稅收相關法律》練習:監(jiān)護人及教育機構的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4/03/20 16:17:16 字體:

  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多項選擇題

小甲6歲,父母離異,由其母撫養(yǎng)并與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兒園午餐時與小朋友小乙發(fā)生打斗,在場的帶班老師丙未及時制止。小甲將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醫(yī)藥費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幼兒園及丙為被告,要求賠償。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小甲之母應承擔賠償責任

B、小甲之父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幼兒園不必承擔責任

D、幼兒園應當承擔責任

E、丙應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鏈接:

  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第二篇第三章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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