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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師的備考戰(zhàn)鼓已經敲響,稅務師戰(zhàn)場上硝煙彌漫,為了讓還在拼搏的你們贏得這場戰(zhàn)役,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分享了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的相關知識點,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夢想成真!
知識點:稅務登記的內容
分為設立、變更、注銷稅務登記。
設立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范圍 | 時限要求 ——先工商,后稅務,30日 |
①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企業(yè)、企業(yè)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yè)單位 | 自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30日內 |
②非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除臨時取得應稅收入或發(fā)生應稅行為以及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的外 | 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或自依法成為法定納稅義務人之日起30日內 |
(1)對納稅人填報的稅務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
(2)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3)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并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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