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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涉稅鑒證的概念和特點
涉稅鑒證:鑒證人接受委托,憑借自身的稅收專業(yè)能力和信譽,通過執(zhí)行規(guī)定的程序,依照稅法和相關標準,對被鑒證人的涉稅事項作出評價和證明的活動。
(一)相關概念
相關概念(1)
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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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委托稅務師事務所對涉稅事項進行鑒證的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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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鑒證人:接受委托,執(zhí)行涉稅鑒證業(yè)務的稅務師及所在的稅務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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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鑒證人:與鑒證事項相關的單位或個人。被鑒證人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委托人有權指定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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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人:預期使用鑒證結果的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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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概念(2)
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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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委托人、鑒證人、被鑒證人、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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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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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人所評價和證明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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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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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鑒證業(yè)務過程中涉及的各類信息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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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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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人執(zhí)行鑒證項目的最終狀態(tài),包括出具鑒證報告或終止涉稅鑒證業(yè)務委托合同等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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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稅鑒證的特點
1.委托人不是唯一的服務對象,作出的評價或證明的結論,一般為委托人以外的部門或人員使用;
2.限定于規(guī)定的涉稅鑒證項目——“準法定”業(yè)務;
3.因外部需求觸發(fā)涉稅鑒證;
4.應出具規(guī)定種類的業(yè)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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