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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特地整理了注冊稅務師《稅收相關法律》的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行政復議申請與受理
(一)申請復議的條件
1.申請人合格;
2.有符合規(guī)定的被申請人;
3.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理由;
【注意】無須充分證明是否合法合理,這是被申請人的責任。申請人只需說明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如侵犯受到權益的事實)。
4.屬于復議范圍和受理復議機關管轄;
5.在法定申請期限內申請復議(一般期限是60日)。
(二)申請復議的期限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1.期限的起點
2.期限的長短:
(1)一般期限:60日
(2)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按規(guī)定
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3)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少于60日:60日
3.暫停期間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
【補充】其他正當理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未依法告知復議權利及機關,致使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向無權受理的行政機關提出,接到行政復議申請的機關又沒有及時將該案移送,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期限因此被耽誤的。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法定復議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依法裁判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去申請行政復議時已經超過法定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行政訴訟到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送達之日的時間,不計入法定行政復議申請期限。
(三)申請復議的方式
申請方式:書面或口頭。以口頭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構應當依法當場制作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交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四)行政復議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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