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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時間轉眼即逝,總是在感嘆時間過得太快,而沒有好好珍惜。2017年稅務師考試已經拉開序幕,目前為備考階段,學員可根據網校制定的預習計劃表來安排學習進度。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校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知識點:發(fā)票領購手續(xù)
1.納稅人辦理了稅務登記后,即具有領購普通發(fā)票的資格,無需辦理行政審批。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領購普通發(fā)票申請后,稅務機關應在5個工作日內確認完畢,通知納稅人辦理領購發(fā)票事宜;
2.需要臨時使用發(fā)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直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發(fā)票的開具;
3.對于跨省、市、自治區(qū)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領購發(fā)票,稅務機關應要求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不超過1萬元的保證金,并限期繳銷發(fā)票。
注:本文內容來自正保會計網校老師講義,轉載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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