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7年稅務師考試處于備考預習的黃金階段,預習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學習階段,正確的預習方法對知識的學習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位同學在學習知識點的同時要加強練習題的鞏固,把知識點掌握扎實。以下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教學專家編寫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五章相關試題,幫助大家鞏固學習,順利通過考試!
單選題
某區(qū)房產管理局向郭某發(fā)放了一份房屋產權證書,郭某系房屋產權人。李某知道此事后非常氣憤,聲稱自己幾年前就從該區(qū)房產管理局領到了所涉房產的產權證書。因交涉沒有結果,李某遂以房屋產權人的名義向區(qū)政府申請復議,請求撤銷區(qū)房產管理局向郭某發(fā)放的房屋產權證書。經復議審理,區(qū)政府復議決定撤銷向郭某發(fā)放的房屋產權證書。郭某接到決定書后沒幾天即遇交通事故死亡。郭某的妻子對該決定不服,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jù)《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下列關于本案當事人起訴的效力以及法院處理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本案起訴不成立,理由是本案不屬于法定受案范圍
B.本案起訴不成立,理由是原告沒有先申請復議處理
C.本案起訴不成立,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郭某的妻子沒有原告資格,應以郭某代理人身份起訴
D.本案起訴成立,法院應當通知李某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原告資格的轉移。原告資格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轉移:有權提起行政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有權提起行政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當行政機關的同一行政行為涉及兩個以上利害關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關系人對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沒有起訴的其他利害關系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所以本題中該起訴成立,法院應當通知李某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相關推薦: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