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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按份共有一輛汽車,甲擬轉讓自己的份額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又又 2020/08/31 18:53:43 字體:

注會經濟法單選題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輛汽車,甲擬轉讓自己的份額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輛汽車,甲擬轉讓自己的份額,共有人對轉讓財產份額沒有特別約定。對此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如果甲欲轉讓給乙,丙不能主張優(yōu)先購買權 

B、如果甲欲轉讓給丁,丙主張優(yōu)先購買,出價與丁一樣,但付款時間較丁晚半年,此時丙優(yōu)先購買權不能得到支持 

C、如果甲欲轉讓給丁,通知了乙丙,通知中記載“乙丙需在收到通知后10日內主張優(yōu)先購買權”,該記載有效 

D、如果甲欲轉讓給丁,乙丙均主張優(yōu)先購買,且協商不成,則按照轉讓時乙丙各自的份額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解析】

選項A:按份共有人之間相互轉讓共有份額,除非共有人另有約定,否則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張優(yōu)先購買。選項B:優(yōu)先購買權需要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如果按份共有人主張優(yōu)先購買時,提出減少價款、增加轉讓人負擔等交易條件的實質變更要求,其優(yōu)先購買權不能得到支持。選項C:優(yōu)先購買權的行使期間,按份共有人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轉讓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發(fā)出的包含同等條件內容的通知中載明行使期間的,以該期間為準;通知中未載明行使期間,或者載明的期間短于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的,為15日;轉讓人未通知的,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最終確定的同等條件之日起15日;轉讓人未通知,且無法確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最終確定的同等條件的,為共有份額權屬轉移之日起6個月。選項D:兩個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張優(yōu)先購買且協商不成時,請求按照轉讓時各自份額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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