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關于印發(fā)《<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
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等三項應用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1年12月9日,財政部印發(fā)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等三項審計準則(財會〔2021〕31號)。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財務審計秩序 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21〕30號)中“持續(xù)提升審計質量”和“完善審計準則體系”的要求,指導會計師事務所更好地理解和執(zhí)行上述審計準則,推進其貫徹實施到位,切實提高審計質量,我會修訂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3號——審計單一財務報表和財務報表特定要素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4號——對簡要財務報表出具報告的業(yè)務>應用指南》等三項應用指南,現予發(fā)布,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應用指南是對審計準則重要條款的進一步解釋、說明和舉例,旨在為注冊會計師更好地理解和運用審計準則提供指引。注冊會計師應當掌握審計準則及應用指南的全部內容,以理解每項審計準則的目標并恰當遵守其要求。
本批應用指南生效實施后,我會于2010年11月1日發(fā)布的《關于印發(fā)<《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應用指南>等38項應用指南的通知》(會協〔2010〕94號)中,相應的三項應用指南同時廢止。
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會。
附件:
1.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
2.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3號——審計單一財務報表和財務報表特定要素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
3.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4號——對簡要財務報表出具報告的業(yè)務》應用指南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1年12月17日
鏈接:關于印發(fā)《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等三項準則的通知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網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