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chǎn)是指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計量的金融資產(chǎn),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
對于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chǎn),其變動會計入當期損益。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如下:
1. 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是指為了短期買賣而持有的金融資產(chǎn)。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2.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是指非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既不屬于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也不屬于持有至到期投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直到出售或發(fā)生減值時,將累計的其他綜合收益轉入當期損益。
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這類金融資產(chǎn)包括金融資產(chǎn)分類不確定的情況下,或者是為了方便管理而選擇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chǎn)。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需要注意的是,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的變動可能來自于市場價格的波動、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等因素。這些變動會計入當期損益,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