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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原物與孳息。本考點屬于《經濟法》第三章的內容。
【內容導航】:
1.原物與孳息
2.孳息的權利歸屬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熟悉本考點。本考點屬于客觀題的常設考點。
【主要考點】:原物與孳息
1.原物與孳息
孳息是指物或權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原物根據(jù)自然規(guī)律產生的物,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由一定法律關系產生的物。
【解釋】原物與孳息是兩個獨立的物。
2.孳息的權利歸屬
?。?)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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