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6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匯票的出票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12/16 14:38:02 字體:

  2016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目前處于預習階段,學員可以根據網校預習計劃表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以下是網校依據2015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各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

第九章 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知識點:匯票的出票

  【解釋】出票包括兩個行為:作成票據和交付票據。

  1. 關于匯票的格式

 ?。?)絕對應記載事項包括7項:

 ?、俦砻?ldquo;匯票”字樣;

 ?、跓o條件支付的委托;

  【解釋】如果匯票附有條件(如收貨后付款),則匯票無效。

 ?、鄞_定的金額;

 ?、芨犊钊嗣Q;

 ?、菔湛钊嗣Q;

 ?、蕹銎比掌?;

 ?、叱銎比撕炚?。

  【解釋】銀行匯票上存在三個金額:出票金額、實際結算金額、結余金額。

 ?。?)相對應記載事項包括3項:

  ①付款日期。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見票即付。

  【解釋】付款日期有四種形式:見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

 ?、诟犊畹?。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

  ③出票地。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解釋】匯票的絕對應記載事項是票據法規(guī)定必須在票據上記載的事項,若欠缺記載,票據即為無效;相對應記載事項未在匯票上記載的,并不影響匯票本身的效力,匯票仍然有效。

  2. 出票的效力

 ?、賹κ湛钊说男ЯΓ菏湛钊巳〉贸銎比税l(fā)出的匯票后,即取得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追索權,以及以背書等方式處分其票據權利的權利。

 ?、趯Ω犊钊说男ЯΓ焊犊钊艘驗槌銎比说奈卸蔀槠睋系年P系人,并不直接成為票據債務人。付款人在票據上簽章后,才成為匯票上的主債務人。

  ③對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成為票據債務人,承擔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相關鏈接2016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第九章知識點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