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學習:仲裁的基本原則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4/01/23 09:45:43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考試節(jié)點全知曉

考試提醒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掌握基礎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①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xié)議;②當事人自愿選擇仲裁機構及仲裁員;③自愿和解或調解。

【分析1】沒有仲裁協(xié)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組織不予受理。

【分析2】仲裁不同于訴訟中管轄的要求,仲裁中的仲裁機構是自愿選擇的。

2.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原則。

3.依法獨立行使仲裁權原則。

【分析1】仲裁組織與國家機關獨立:仲裁組織是民間組織,它不隸屬任何國家機關。

【分析2】仲裁組織之間獨立: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4.一裁終局原則

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