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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濫用代理權(quán)、無權(quán)代理與表見代理
1.濫用代理權(quán)——本質(zhì)上有代理權(quán),但是給點陽光就燦爛
(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
(2)雙方代理: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項民事活動
(3)惡意串通: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法律后果:(誰的過錯誰承擔)
(1)自己代理、雙方代理不得進行,但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認除外。
(2)代理人和相對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相對人負連帶責(zé)任。
【注意】“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惡意串通的代理行為無效。
2.無權(quán)代理——本質(zhì)上沒有代理權(quán)
(1)沒有代理權(quán)而實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權(quán)實施的代理
(3)代理權(quán)終止后而實施的代理
法律后果:(誰的過錯誰承擔)
(1)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被代理人”承擔
(2)未經(jīng)追認——一般由“行為人”承擔,但有特殊情況
①相對人明知——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zé)任
②滿足表見代理條件
3.表見代理——屬于廣義的無權(quán)代理范圍
(1)概念
“無權(quán)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客觀上使“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quán)的,“被代理人”應(yīng)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
老趙委托老高替自己買蘿卜,老趙給了老高一張簽章的空白合同,老高看到老侯的土豆不錯,且出具了空白合同書,要購買老侯的土豆。老侯相信其有代理權(quán),與其簽訂合同。
【注意】表見代理的本質(zhì)是無權(quán)代理,相對人必須是善意相對人,成立要件必須使其有理由相信。
(2)“有理由相信”的理由
①被代理人對相對人表示已將代理權(quán)授予他人,而實際并未授權(quán);
②被代理人將某種有代理權(quán)的“證明文件”(如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專用章等)交給他人,他人以該種文件使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quán)并與之進行法律行為;
③代理人違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權(quán),相對人無過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權(quán);
④代理關(guān)系“終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相對人仍然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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