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備考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今天學習了嗎?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預習知識點,今天的學習就從多掌握一個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預習知識點開始吧!
知識點: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
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nèi),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以前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待阻礙時效進行的事由消失后,繼續(xù)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中止事由發(fā)生之前 | 以前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 |
中止事由存續(xù)期間 | 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
中止事由消失之日 | 消除之日起滿6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
在訴訟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nèi),因下列障礙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不可抗力 | 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 |
其他障礙 | ①【無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②【沒人繼承】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 ③【被人控制】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④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
備考中級會計考試比較枯燥,過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觸中級會計考試,很容易被打擊而放棄考試,可以尋求網(wǎng)校的幫助呀!這里有專業(yè)的老師授課解題,有和你一樣目標的考友互相幫助,不再是孤單一人備考!加入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相關推薦: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考情分析及2021考情預測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