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答疑精華:惡意串通和欺詐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3/18 12:13:53 字體: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jīng)起航,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中級會計職稱課程答疑板中精選了中級會計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并給出詳細答疑。以下是關于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中級會計職稱答疑精華

【例題·多選題】(2018年)根據(jù)《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下列行為中,屬于無效法律行為的有(?。?。

A.張某以高于市場價30%的價格將房屋出售給李某

B.宋某以泄露王某隱私為由,脅迫王某以超低價將祖?zhèn)鞴哦u給自己

C.甲公司代理人劉某與乙公司負責人串通,以甲公司名義向乙公司購買質次價高的商品

D.6周歲的王某將自己的電話手表贈與趙某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選項A屬于有效法律行為;選項B屬于一方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選項C屬于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屬于無效法律行為;選項D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屬于無效法律行為。

提問:

請問惡意串通和欺詐怎么區(qū)別?

回復:

惡意串通是雙方當事人都是故意的,都是知情的,雙方串通起來。而欺詐的當事人中,受欺詐的一方,這一方當事人是不知情的。

惡意串通是指在買賣活動中,雙方以損害他人利益為目的,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屬于無效行為。欺詐是指以使人發(fā)生錯誤認識為目的的故意行為。當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錯誤陳述,發(fā)生認識上的錯誤而為意思表示,即構成因受欺詐而為的民事行為。

注: 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答疑板,網(wǎng)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wǎng)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華: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答疑精華匯總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