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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9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和資格復審通知已公布

來源: 青海人事考試網 編輯:xiaxin 2020/01/03 12:05:20 字體:

2020年1月3日,青海人事考試網公布了青海2019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和資格復審通知。

附文:《關于公布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公布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資格復審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規(guī)定,2019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根據相關文件規(guī)定,考試成績全部科目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需進行資格復審?,F(xiàn)就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時間

2020年1月6日至10日、1月13日至17日。

每天:8:30—11:30,14:30—17:30。

二、復審對象

凡參加2019年青海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中級考試,各科成績均在84分以上的人員。

三、復審程序

第一步、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畢業(yè)(學位)證書(或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攜帶的畢業(yè)(學位)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必須與報名時提供的一致。

第二步、考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審核通過的,資格復審結束。審核不通過的,考生須根據反饋原因補充完善資料后再次審核。

四、復審要求及條件

考生務必在2020年1月17日17:30前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按照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能提供符合所報考級別條件相關證書的,取消合格資格。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對提交虛假報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具體報考初中級條件見附件。

五、其他事項

資格復審聯(lián)系電話:0971-8258591

資格復審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qū)五四西路86號恒邦紫荊城4號寫字樓,一樓辦事大廳,65、66號柜臺。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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