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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網(wǎng)校小編整理了2016年經(jīng)濟師考試中級經(jīng)濟基礎備考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地役權
地役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不動產效益的權利。需要利用他人土地才能發(fā)揮效用的土地,稱為需役地;提供給他人使用的土地,稱為供役地。
地役權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地役權是利用他人的不動產的一種權利。相鄰關系中也存在利用他人不動產的情況,但是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的作用作最低程度的調節(jié),而地役權則是擴大對他人不動產的利用來提高自己不動產的價值。
②地役權是為了提高自己不動產的效益。地役權的設立,需以增加需役地的利用價值和提高其效益為前提。
③地役權是按照合同設立的。地役權合同是地役權人和供役地權利人之間達成的以設立地役權為目的和內容的合同。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相鄰關系是直接由法律規(guī)定的,而地役權則不能由法律強制,應采取協(xié)商的方式由當事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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