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幾個題怎么算不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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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09 08:39
加菲貓老師
2023 05/09 08:51
第一題 自行車廠的那道題解答:
1、國債利息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納稅調減25萬元
2、非關聯企業(yè)借款不超過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年利率的部分可以扣除,
不超過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年利率的部分=1000*6.1%=61萬元
應納稅調增71-61=10萬元
3、廣宣費扣除限額=6000*15%=900萬元 實際發(fā)生936萬元 納稅調增36萬元;
4、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55*60%=33萬元 限額2=6000*0.5%=30萬元 只能扣除30萬元
納稅調增55-30=15萬元
5、捐贈扣除限額=600*12%=72萬元;實際85萬元 納稅調增13萬元;
6、稅務機關加收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納稅調增6萬元;
7、應納稅所得額=600-25+10+36+15+13+6=655萬元
8、應交企業(yè)所得稅=655*25%=163.75-150=13.75萬元
加菲貓老師
2023 05/09 09:04
第二題 工業(yè)企業(yè)那道題解答:
1、先核算會計利潤=5600-4000+800-694+40-300-760+34-200+100-250=370萬元
2、國債利息收人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納稅調減40萬元
3、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60*100%=60萬元 納稅調減
4、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70*60%=42萬元 限額2=(5600+800)*0.5%=32萬元 按32扣除
納稅調增=70-32=38萬元
5、取得直接投資居民企業(yè)的權益性收益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納稅調減34萬元;
6、捐贈扣除金額=370*12%=44.4萬元 無需納稅調整。
7、應納稅所得額=370-40-60+38-34=274萬元
8、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274*25%=68.5萬元
加菲貓老師
2023 05/09 09:25
第三題解答:
①計算該企業(yè)的會計利潤總額。
企業(yè)會計利潤=2000+11.3-0.3+60+10+2+50-1000-100-500-205-45-40=243萬元
②計算該企業(yè)對收入的納稅調整額。
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納稅調減2萬元
投資取得居民企業(yè)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納稅調減50萬元
收入類調減52萬元
③計算該企業(yè)對廣告費的納稅調整額。
廣告費扣除限額=(2000+11.3+10)*15%=303.20萬元
廣告費納稅調增=400-303.20=96.8萬元
④計算該企業(yè)對業(yè)務招待費的納稅調整額。計算該企業(yè)對營業(yè)外支出的納稅調整額。
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80*60%=48萬元
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2=(2000+11.3+10)*0.5%=10.12萬元
業(yè)務招待費納稅調增金額=80-10.12=69.88萬元
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243*12%=29.16萬元>20萬元 無需納稅調整
直接對外捐贈不得稅前扣除 納稅調增10萬元
工商局罰款不得稅前扣除 納稅調增2萬元
營業(yè)外支出納稅調增12萬元
⑥計算該企業(yè)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研發(fā)費用可以加計扣除=80*100%=80萬元 納稅調減8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243-52+96.8+69.88+12-80=289.68萬元
①計算該企業(yè)本年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稅額。
應交企業(yè)所得稅=289.68*25%-90*10%=63.42萬元
加菲貓老師
2023 05/09 09:37
第五題 解答:
(1)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是
銷售收入4000 特許權適用費收入 100 接受捐贈收入100
(2)業(yè)務招待費準予扣除金額1=50*60%=30萬元
業(yè)務招待費準予扣除金額1=(4000+100)*0.5%
=20.5萬元
兩者選金額小的 所以是20.5萬元
廣告費扣除限額=(4000+100)*15%=615萬元
實際發(fā)生500萬元 所以可以按500萬元扣除
(3)罰金20萬元不得稅前扣除
向目標脫貧地區(qū)捐贈可以全額扣除30萬元
直接向希望小學捐款100萬不得稅前扣除
計提的準備金不得稅前扣除
(4)應納稅所得額=4000+100+100-20.5-500-10-30-2000=1639.5萬元
加菲貓老師
2023 05/09 09:43
第四題 解答:
會計利潤=1000-700+80-20+4-120+6-60=190萬元
國庫券利息收入為6萬元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納稅調減6萬元
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190*12%=22.8萬元 要調增50-22.8=27.2萬元
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調增3萬元 贊助性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納稅調增7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190-6+27.2+3+7-6=215.2萬元
應納企業(yè)所得稅=215.2*25%=5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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