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選項A和C,怎么不是向上級機構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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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選項C:對稅務所(分局)、各級稅務局的稽查局做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應向所屬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選項A:對稅務機關作出逾期不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的決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申請復議,這是是對不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的決定不服,是向作出的機關復議,如果是罰款和加處罰款都不服是向上一級。
祝您學習愉快!
07/29 16:11
小太陽
07/29 20:47
我沒明白老師,可以說的再仔細一點嗎
秦老師
07/29 20:47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選項AC是《稅務行政復議規(guī)則》法條的規(guī)定,建議直接記憶。
第十七條對稅務所(分局)、各級稅務局的稽查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所屬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九條(三)對稅務機關作出逾期不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的決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但是對已處罰款和加處罰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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