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丁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產(chǎn)品適用增值稅率13%。 丁公司委托×公司加工一批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對外出售212月4日發(fā)出 材料,成本90萬元:12月30日收回委托加工物資,用商業(yè)匯票支付加工費10 萬元、增值稅1.3萬元,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40萬元。 (1)計算丁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資的入賬成本; (2)作出丁公司在支付加工費、增值稅及消費稅的的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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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范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法學碩士,高分通過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長期從事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的教學工作,擅長對問題進行案例化解釋,助力學員順利通關(guān),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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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90+10+40=140(萬元)
(2)
借:委托加工物資 90
貸:原材料 90
借:委托加工物資 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
貸:銀行存款 11.3
借:委托加工物資 40
貸:銀行存款 40
祝您學習愉快!
01/01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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