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guī)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企業(yè)、企業(yè)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本條"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是指,舉例說明

rd-397633| 提問時間:07/31 09:1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歐陽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實務專家,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已解答10070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現(xiàn)在已經(jīng)沒有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說法了,一項行為如果即涉及銷售貨物和服務為混合銷售行為。

祝您學習愉快!

07/31 10:59
rd-397633
07/31 11:06
答非所問,請看清題回答問題。重新回答。
歐陽老師
07/31 12:25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指的是單位和個人,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祝您學習愉快!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