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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我公司發(fā)放9月份工資,比如王同事,9月份工資6000元,社保個人部分500元,外賬在申報個稅是在10月份申報10月份的個稅其實就是9月份的應(yīng)發(fā)工資6000元,合理嗎

84784966| 提問時間:2024 12/0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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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小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同學(xué): 合理的,申報的工資,就是實際發(fā)放的工資。
2024 12/04 10:23
84784966
2024 12/04 10:24
看清楚,她是申報10月的個稅,不是9月的個稅
84784966
2024 12/04 10:24
就是個稅晚了一個月申報
84784966
2024 12/04 10:25
本來是在9月申報個稅,她弄到了10月去申報
84784966
2024 12/04 10:36
你說的申報工資6000,實際發(fā)放應(yīng)該是6000元工資減社保個人部分減9月個稅才是實際發(fā)放工資,但是外賬把9月個稅放到10月應(yīng)發(fā)工資里了
羊小羊老師
2024 12/04 11:07
明白您的意思,可以在10月申報9月的工資,工資可以延后一個月申報,是符合稅法規(guī)定的 至于外賬把9月個稅放到10月應(yīng)發(fā)工資里了,這個在賬務(wù)上需要調(diào)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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