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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約車平臺的問題。1.平臺收取乘客錢時要按照無運輸工具承運業(yè)務(wù)繳納增值稅?平臺扣取司機(jī)服務(wù)費需要再交增值稅嗎?2.3.6元紅包沒有超過偶然所得一萬元也要代扣個稅嗎

84784954| 提問時間:10/14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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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如果平臺是將收取的乘客的錢算作收入繳納增值稅的話,那么平臺扣取的服務(wù)費就不需要再繳納增值稅
10/14 13:35
嬋老師
10/14 13:35
如果平臺將收取的費用全額作為收入并繳納增值稅,然后再將扣除服務(wù)費后的余額支付給司機(jī),這種情況下通常需要繳納增值稅?
嬋老師
10/14 13:36
偶然所得是沒有起征點的,除有政策規(guī)定有獎發(fā)票中獎800元以下免征個人所得稅,其他類型的個人偶然所得,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按照既定的稅率進(jìn)行繳納
84784954
10/14 14:06
3.6元呢還有
嬋老師
10/14 14:19
因為偶然所得稅法上就沒有設(shè)置起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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