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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一份合同技術收入138萬,服務期5年,客戶要求開票,開出發(fā)票當期收入就是138萬,可是從稅法角度收入是不是要按5年每年27.6萬確認?

84785022| 提問時間:08/1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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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從稅法角度,如果該項技術服務收入的履約義務是在 5 年期間逐步完成的,那么通常應當按照 5 年每年 27.6 萬來確認收入,而不是在開出發(fā)票的當期一次性確認 138 萬的收入。 這種情況下,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會存在差異。在會計核算上,如果您公司按照開出發(fā)票當期確認了 138 萬的收入,那么在進行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時,需要按照稅法規(guī)定進行納稅調整,將多確認的收入在后續(xù)年度逐年進行調整。 例如,第一年在會計上確認了 138 萬收入,但稅法上只應確認 27.6 萬,那么在納稅申報時需要調減 110.4 萬(138 - 27.6)的應納稅所得額。在后續(xù)的 4 年中,每年則需要調增 27.6 萬的應納稅所得額。
08/19 15:20
84785022
08/19 15:23
增值稅按138萬開票到期確認并繳納增值稅吧?企業(yè)所得稅哪張表進行調整填寫??
樸老師
08/19 15:29
同學你好 對的 按利潤表填寫年度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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