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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答題 簡述如何對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納稅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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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如何對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稅務籌劃?混合銷售日常注意事項:在實際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經常存在混合銷售的
行為。
《實施細則》第5條規(guī)定:一種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也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為混合銷售行為。
那么,混合銷售行為怎么確定?有什么注意事項?
一、如何定義混合銷售行為
《增值稅改革》財稅〔2016〕36號第40條:“一個銷售行為既涉及服務,也涉及貨物的,視為混合銷售。
從事貨物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雇主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公司和個體
雇主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生產、批發(fā)或零售的機構和個人雇主,包括以貨物生產、批發(fā)或零售為主,兼營銷售服務的
機構和個人雇主?!?
二、如何確定混合銷售行為
混合銷售行為決定的關鍵點:
一個是其銷售行為必須是一個;二是這種行為必須同時涉及服務和貨物。
其中,“貨物”是指增值稅條例規(guī)定的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氣;服務是指屬于“增值稅改革”范圍的交通運
輸服務、建筑服務、金融保險服務、郵政服務、通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等。
三、如何區(qū)別兼營和混合銷售
兼營是指納稅人經營的業(yè)務中,有兩種以上的銷售行為,但這兩種以上的銷售行為沒有直接的關聯(lián)和從屬關
系,業(yè)務的發(fā)生是相互獨立的。
例如納稅人有銷售貨物的業(yè)務,有房地產租賃業(yè)務,有銷售金融服務的業(yè)務
混合銷售是一種銷售行為,既涉及商品又涉及服務,但兩者之間有直接的聯(lián)系或相互從屬關系。在商場銷售空
調的同時提供快遞、安裝服務。
提示:混合銷售行為根據主要業(yè)務繳納增值稅。
四、實務案例分析
案例說明:乙公司是空調銷售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空調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公司每月平均銷售
200臺空調,安裝費每臺含稅價格100元,包括在空調貨款中。
財務部建議將安裝業(yè)務獨立登記在公司,另行收取安裝費。社長可以和會計事務所商量嗎?
分析:
1.單獨設立安裝公司
安裝公司的年銷售額約為20010012=240,000(元)
未達到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的,可以按照小規(guī)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
每年的估計繳納增值稅為240,000(1.3%)3%=6,990)元)
2.現(xiàn)有的經營模式
安裝空調幾乎不能取得增值稅的進項稅額。
每年的估計繳納增值稅為240,000(1-17%)17%=34,872元)
如果空調安裝公司獨立登記為納稅人,可以為公司節(jié)約稅費34872-6990=27882(元),方案可行。
五、實務稅收籌劃
1.對混合銷售的稅收籌劃有兩種構想。
首先,混合銷售應稅服務,統(tǒng)一計算,降低貨物銷售的稅率。
之后,混合銷售應稅貨物和勞務,盡量單獨開辦公司,單獨核算應稅服務業(yè)務。征稅服務避免根據銷售貨物納
稅。
2.稅收籌劃明顯離不開實際的經濟活動。
國家稅務總局以下明確的認定銷售行為不應分開計算。
否則,可能被認定為逃稅或避稅,即使沒有明確的混合銷售行為,也應該按照正常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驗證。
3.稅收籌劃的目的是使企業(yè)利益最大化。
如果計劃不影響企業(yè)的正常經營、銷售,把一個正常的業(yè)務人為地分離成兩個業(yè)務,就會影響生產經營。
4.稅務機關新對企業(yè)核定稅種時,判斷“主要業(yè)務”主要基于在營業(yè)執(zhí)照(三證合一/五證合一)上登記的內容,并
在經營期間參照會計賬簿判斷主要業(yè)務。
5、利用應稅勞務混合銷售進行稅收籌劃時,應關注貨物銷售的價格是否超過銷售額的50%。
超過50%的,稅務機關有權認定企業(yè)為貨物銷售混合銷售,稅負可能會急劇增加。
最后,小編要注意,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于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局所屬征收機關決定。
企業(yè)在有條件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經過有關機構的批準,才能使自己的逃稅合理合法。
2023 12/19 19:22
84784976
2023 12/19 19:22
簡答啊,老師
84784976
2023 12/19 19:23
這粘貼復制也太多了吧
劉艷紅老師
2023 12/19 19:24
1.對混合銷售的稅收籌劃有兩種構想。
2.稅收籌劃明顯離不開實際的經濟活動。
3.稅收籌劃的目的是使企業(yè)利益最大化。
4、利用應稅勞務混合銷售進行稅收籌劃時,應關注貨物銷售的價格是否超過銷售額的50%。
84784976
2023 12/19 19:24
好的,謝謝老師
劉艷紅老師
2023 12/19 19:25
不客氣,很高興幫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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