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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做壞帳的應收帳在稅前扣除,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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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
2.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
3.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
4.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xié)議或法院批準破產重整計劃后,無法追償的;
5.因自然災害、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收回的;
6.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023 11/26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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