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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補償費收入按什么標準來繳納稅款的

84784985| 提問時間:2023 11/1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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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寶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一)對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依法需要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積蘇南五市(南京、無錫、常州、蘇州、鎮(zhèn)江)由每平方米1.5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下同)降為每平方米1.2元一次性計征;其余地區(qū)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計征。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水庫淹沒區(qū)不在水土保持補償費計征范圍之內。 (二)對開采礦產資源的生產建設項目,在建設期間按照征占用地面積一次性計征,具體收費標準按本通知第一款執(zhí)行。 在開采期間,對石油、天然氣以外的礦產資源按照開采量(采掘、采剝總量)每立方米1元計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下同)。 石油、天然氣根據油氣生產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積按年計征,每口油、氣生產井占地面積按不超過2000平方米計算;對叢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計征面積按不超過400平方米計算,每平方米每年收費1元。 (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燒制磚、瓦、瓷、石灰的,根據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元計征。對繳納義務人已按前兩種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不再重復計征。 (四)排放廢棄土、石、渣的,根據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1元計征。對繳納義務人已按前三種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不再重復計征?!?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九號)第三十二條:“在山區(qū)、丘陵區(qū)、風沙區(qū)以及水土保持規(guī)劃確定的容易發(fā)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qū)域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生產建設活動,損壞水土保持設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復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應當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專項用于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 《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fā)<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4〕8號)第五條 :“在山區(qū)、丘陵區(qū)、風沙區(qū)以及水土保持規(guī)劃確定的容易發(fā)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qū)域開辦生產建設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生產建設活動,損壞水土保持設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復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div>
2023 11/1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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