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其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 是視同銷售還是 就是銷售 還是免稅? 用于公益事業(yè)的 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又是什么呢

84784986| 提問時間:2023 08/30 13:20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個人提供無償服務不需要交稅的 不需要視同銷售。
2023 08/30 13:34
84784986
2023 08/30 13:37
就是我說的這些都是免稅???
郭老師
2023 08/30 13:38
你好,他不需要視同銷售,他就不屬于收入 不繳稅
84784986
2023 08/30 13:41
您說的是哪個
郭老師
2023 08/30 13:44
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不管是用于公益事業(yè)還是非公益事業(yè),都是一樣的
84784986
2023 08/30 13:45
能給我說的那些捋順一下嗎,很亂的??
郭老師
2023 08/30 13:48
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不管是公益還是非公益的,都不需要交稅 這個捋順了嗎?
84784986
2023 08/30 13:53
嗯嗯這個知道了
郭老師
2023 08/30 13:54
企業(yè)的,如果是非公益性的需要視同銷售,不免稅, 公益性的可以免稅
84784986
2023 08/30 13:57
貨物用于扶貧,疫情捐贈呢?
郭老師
2023 08/30 13:59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qū)單位和個人的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優(yōu)惠內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qū)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在政策執(zhí)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qū)實現(xiàn)脫貧的,可繼續(xù)適用上述政策。 【享受條件】 1.“目標脫貧地區(qū)”包括832個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qū)縣(新疆阿克蘇地區(qū)6縣1市享受片區(qū)政策)和建檔立卡貧困村。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已發(fā)生的符合上述條件的扶貧貨物捐贈,可追溯執(zhí)行上述增值稅政策。 3.2019年第55號公告發(fā)布前(即2019年4月10日前),已征收入庫的按規(guī)定應予免征的增值稅稅款,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或者辦理稅款退庫。已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應將專用發(fā)票追回后方可辦理免稅。無法追回專用發(fā)票的,不予免稅。  【政策依據(jù)】 1.《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xiāng)村振興局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號) 2.《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關于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55號)
郭老師
2023 08/30 13:59
疫情捐贈的免稅政策早就已經過去了。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