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20年3月3日購進一臺不需要安裝的生產設備,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2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0萬元,款項已支付;另支付保險費15萬元,裝卸費5萬元,供貨方專業(yè)人員服務費10萬元、公司技術工程部、采購部負責人差旅費2萬元。當日,該設備投入使用。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該設備的初始入賬價值為()萬元。 公司技術工程部、采購部負責人差旅費2萬元 這個2萬元為什么不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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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采購部負責人差旅費2萬元,是計入費用核算,不計入設備的成本?
2023 05/3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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