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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第四問的應納稅所得怎么計算的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3 05/0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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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稍等 我算下 計算后發(fā)出
2023 05/04 22:00
來來老師
2023 05/04 22:09
你好 這邊計算是 合計調整后的納稅所得額=1520+29.5+20+100+50-50=1669.5 會計利潤4000+100+50+100-50-500-20-10-100-50-2000=1520 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元免稅調減 業(yè)務招待費支出 50萬元, 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 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 (4000+100)*5/1000=20.5 50*0.6=30 調整50-20.5=29.5 廣告費支出 500萬元 廣告費、業(yè)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人15%的部分,允 許稅前扣除。 (4000+100)*0.15=615大于500 不用調整 支付司法機關罰全20萬元,直接向某希望小學捐款 100萬元,計提準備金 50萬元,未經稅務機關核定都不可以扣除,調增 合計調整后的納稅所得額=1520+29.5+20+100+50-50=1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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