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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與買方簽訂《技術開發(fā)(委托)合同》,我公司是受托方,最后開發(fā)軟件成果歸買方所有,我公司開發(fā)過程中成本有外聘技術員勞務費,此《技術開發(fā)(委托)合同》經(jīng)科技局認定后為技術開發(fā)合同后可免征增值稅是吧?那么外聘勞務費能否計入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加計扣除適用于我公司嗎?

84784980| 提问时间:2017 11/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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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
您好,是的,技術開發(fā)合同,經(jīng)科技局認定后,可以免增值稅的。外聘勞務費可以計入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的。加計扣除適合貴公司的。
2017 12/03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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