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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因訴訟賠償個人賠償金,要代扣個稅嗎

84785004| 提問時間:2023 02/20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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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艷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同學,你好,不需要代扣個稅的
2023 02/20 19:32
84785004
2023 02/20 19:34
我咨詢稅務機關,對方說要代扣的,說要看實質內容呢
劉艷紅老師
2023 02/20 19:41
是的,看情況的,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劉艷紅老師
2023 02/20 19:42
勞動者取得之一次性經濟補償,并非全部免稅,而僅是在一定額度內享受免稅優(yōu)惠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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