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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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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稅源,也就是稅率法中所指的“稅源”,指的是構成稅收的經濟行為或行為產生的經濟效益。根據稅源理論,稅收是從經濟結構中確定的,也就是說,稅源是從社會總收入中開端,而不是從分支機構或單個個體來說明。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一般是根據稅源所能收取收入的性質和數量,這取決于政府的收入政策、稅收種類以及稅收稅率。稅收的性質決定了收入的來源,數量決定了收入的數量。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一般分為直接計征和間接計征兩類:
直接計征:增值稅有一種叫做直接計征,它根據收入的性質和數量來確定應稅收入,可以直接從收入收取稅收,如營業(yè)稅。
間接計征:增值稅的另一種稱為間接計征,以消費為依據,可直接從消費者手中收取稅收,如消費稅和增值稅等。
拓展知識:增值稅的計稅稅率一般為3%~17%,從稅源、匯繳期限、減免方式等方面,結合經濟現狀,根據稅源性質分別定義稅率,予以不同程度的減免或免征,以激發(fā)經濟增長。
2023 01/3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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