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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一筆房租費沒有計提,發(fā)票是今年開來的,能不能作為今年的費用去抵企業(yè)所得稅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3 01/2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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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答:從稅法規(guī)定的角度來說,如果沒有計提去年的房租費,今年開出的發(fā)票無法做為今年的費用抵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四條規(guī)定,扣除項目和核定企業(yè)所得稅之前,企業(yè)應當首先對其財務成本進行合理計提,今年開出的發(fā)票也只是作為證明房租費用存在而已,而不能抵用企業(yè)所得稅。 另外拓展知識:針對未計提費用,《企業(yè)會計準則》對這種費用提出了“情況一”和“情況二”,情況一是未計提費用能夠在未來一定的時期內,獲取可追溯的經濟利益,需要將未計提的費用列入當期費用支出中,進行計提;情況二是未計提費用無法獲取經濟利益,可以將費用列入相應的費用支出或費用項下,作為未來費用出現(xiàn)時的余額,不計提記錄。
2023 01/2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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