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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工資按季度發(fā)放的,沒有計提工資,問一下沒有發(fā)放月份零申報,發(fā)放月份按總工資收入申報個人所得稅可以嗎?一年不超過6萬

84784990| 提問時間:2023 01/28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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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是的,按照相關法律,如果某年一個季度內老師的收入未超過6萬元,則可以按照應發(fā)工資總額申報個稅,而不必按照月度收入來申報,對此老師就可以在結算時使用“年度收入計算”來確定工資的應納稅所得額以計算個人所得稅,但是老師必須在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天前把收入申報給稅務機關,否則會有相應的處罰。 拓展知識: 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一般指納稅人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應繳納稅款的所得額,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的依據(jù),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要先確定應納稅所得額。一般來說,應納稅所得額是按月確定的,但季度工資也可以按總收入計算應納稅額。
2023 01/28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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