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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應交增值稅下未交增值稅期末余額在借方怎么在附注列示?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1/2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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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在交增值稅下,未交增值稅期末余額應在借方列示。首先,將未交增值稅期末余額的銷項稅額列示在科目“應交稅費”的借方,同時,附注中應將未交增值稅期末余額的細分情況一一列明,如: (1)未交銷項稅額 (2)未交進項稅額 (3)未交出口退稅 (4)未交增值稅其他 最后,記賬后應核實有無尚未列示的未交稅額,如有則應及時列示,以避免發(fā)生稅務審核期間稅額增加的情況出現(xiàn)。 拓展知識:未交增值稅是指企業(yè)未按期繳納的增值稅,通常包括:當期未繳稅額、未繳銷項稅額、未繳進項稅額、未繳出口退稅及未繳其他增值稅。企業(yè)應根據(jù)當期的繳稅情況,及時反映未交稅額,及時將未交稅額納入企業(yè)記賬體系,以免未交稅額被漏報、被忽略,導致造成稅務稽查、處罰等不利影響。
2023 01/26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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