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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一下,法律規(guī)定工作時間是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個星期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個星期至少休息一天,可是我們公司是每天八小時,單休,加上星期六上班,一個星期就是48小時,是否可以要那八小時的加班費,要八小時加班費的最長時效是多久,是否要有什么證據(jù)證明星期六加班了而且還沒補休?

84785027| 提問時間:2023 01/2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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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w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天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如果企業(yè)要求員工加班,應(yīng)當按照加班工資標準支付給員工加班工資。加班費的最長時效是一季度,即加班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超過3個月。為了證明該企業(yè)的實際加班情況,可以通過請假表、考勤記錄等,使用計算機記錄和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與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如星期六加班而沒有補休,進行一一核對,用以證明公司實際加班情況。
2023 01/25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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