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丙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12月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2019年12月購入的一臺設備尚未入賬,重置成本為8000元。假定丙公司按凈利潤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不考慮相關稅費的影響。丙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1)發(fā)現(xiàn)時(2)審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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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fā)現(xiàn)時:
購入設備8000元 應計成本8000元
財務賬戶 借:應計成本8000元 貸:現(xiàn)金8000元
(2)審批后:
財務賬戶 借:實收資本8000元 貸:現(xiàn)金8000元
法定盈余公積賬戶 借:800元 貸:應計成本8000元
拓展知識:
企業(yè)在編制會計分錄時,應正確處理費用支出與固定資產重置的關系,將費用支出分解成固定資產重置成本和相應稅費,并錄入財務記錄,以便精確控制企業(yè)的財務狀況。
2023 01/23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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