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公司的以出租攤位為主營業(yè)務收入,1月份開始使用場地,出租并收到租金,但未付租金,對方也沒開發(fā)票給我們,到七月份的時候在支付租金,那我成本租金可以做暫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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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關于您的問題,答案是可以的,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有關減按稅額征收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暫行條例》,可臨時估計收租金的應稅額,確定其本期的所得稅計算基礎。條例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在本期發(fā)生收入,但不當期收取收入,可以自行確定本期應稅收入,按照預繳稅款稅種減按稅率征收稅收。本期暫估收入要符合實際發(fā)生,必須擁有可以證明實際發(fā)生交易的有效證明文件,確認計算本期暫估收入,并按照本期實際應繳稅款金額與本期暫估結果的差額繳納稅款。
此外,企業(yè)可以通過向稅務機關申請稅費抵扣,通過稅務審核,確認稅費減免,以減少稅費負擔,提高企業(yè)效益。同時,企業(yè)也要注意,定期報送稅務申報,全面、準確登記當期收入,準確計算和繳納稅款,以確保其合規(guī)性。
2023 01/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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