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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公益性捐贈支出,年度利潤總額的12%以內準予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是不是利潤總額100萬,捐贈了20萬,準予扣除12萬,多的以后年度結轉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3 01/2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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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公益性捐贈支出,年度利潤總額的12%以內準予應納稅所得額扣除。具體來說,即利潤總額100萬,捐贈了20萬,可以準予扣除 12萬,多出的捐贈款項可以待到后年度進行結轉。捐贈款項經受捐贈機構核實及認可后,捐贈企業(yè)可以申請稅收減免手續(xù),以獲得免稅效果;在后年度結轉時,企業(yè)可以把扣除多余的捐贈款項計入當年度稅前利潤,以減少所得稅負擔。 從企業(yè)報稅角度來講,企業(yè)應當定期匯總捐贈支出,及時報送稅務機關資料,以便核實捐贈支出是否符合要求,以獲得政府稅收減免政策。 此外,企業(yè)也應當了解各種捐贈政策,并積極參與公益性捐贈,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出貢獻,改善社會、促進經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
2023 01/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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