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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銷售汽車的納稅人代收的保險費,應不應該計入計稅依據中征收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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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銷售汽車的納稅人代收的保險費,不應該計入計稅依據中征收車輛購置稅。因為汽車保險費是客戶支付的一種消費服務,它不屬于汽車購買本身的成本,也不屬于購買車輛的投資成本。從稅務上看,汽車保險費將被列入應納稅所得額中,歸入服務收入類,由納稅人所扣繳,但不包括在計稅依據范圍內。
稅法規(guī)定,汽車購置稅是按照購買費用來計算的。保險費用不屬于購買費用,所以不應計入計算購置稅的計稅依據之內。不論客戶是否在購買車輛時就同時支付保險費,汽車保險費都不應該被納入購置稅額度中。
拓展知識:汽車購置稅并不是唯一的車輛購買稅。稅法有許多其他稅種,比如車船使用稅、汽車增值稅和車輛交易稅,等等。這些稅種也是汽車市場中不可忽視的一部分,各種稅種的計算方式也不盡相同,因此需要遵循政府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稅麻煩。
2023 01/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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