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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般納稅人收入不滿十萬元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這個政策有終止日期嗎?我們這個月收入不滿10萬,申報的時候帶出來那兩個附加稅了

84785018| 提問時間:2023 01/1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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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會計實務(wù)
答復(fù):根據(jù)《關(guān)于企業(yè)所得稅納稅人收入不滿十萬元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在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企業(yè)所得稅納稅人收入不滿十萬元的,按照當(dāng)?shù)厝嗣裾?,可享受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政策。因此,您可以申報相關(guān)的附加稅,如果收入不滿10萬元,可以免征這些附加稅。 拓展知識: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我國財稅政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包括國家級稅收及地方稅收,是政府為實現(xiàn)社會發(fā)展目標(biāo)而采取的稅收形式。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政策是政府投資教育、加大教育財政投入的重要渠道,也是企業(yè)和個人納稅的主要途徑。
2023 01/1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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