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比如說,我到一個公司上班,每月工資4500.三個月以后公司才補簽了合同,應該賠償多少經濟補償金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根據《勞動合同法》,工作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工作單位未及時出具書面勞動合同,應當按月給予勞動者工資總額50%的經濟補償金,累計賠償3個月,相當于4500*50%*3=6750元經濟補償金。
由此可見,一般情況下,當雇主未及時出具書面勞動合同,應當按月給予勞動者工資總額的50%的經濟補償金。但是《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當雇主為采取故意行為時,應當按勞動者工資總額3倍給予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還規(guī)定,經濟補償金以外,雇主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如勞動者因未及時出具書面勞動合同而導致的心理損害,也應當由雇主賠償。
綜上所述,在上述案例中,雇主應當補償6750元經濟補償金,此外,如果勞動者因此而遭受心理、精神上的損害,還應當由雇主賠償相應損失。
2023 01/13 09:10
閱讀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