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問題是2121年10月份緩繳的增值稅本來應該在22年8月份交上,當時沒有交,現(xiàn)在我可以采用兩種方法補繳稅款, 1,更改2021年10月份增值稅報表,當時會產(chǎn)生滯納金, 2,更改22年4月份增值稅報表,在查補稅款欄填上,這樣不會有滯納金, 我想采用第二種補交稅款,這樣可取嗎,有風險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 1.? 去修改之前申報表 ;然后補稅和滯納金的 ; 2.? ?會有滯納金的??
2022 12/21 16:02
84785017
2022 12/21 16:15
我不想交滯納金,可以用第二種方法嗎
meizi老師
2022 12/21 16:19
你好 1;? ? ?不可以哈; 這樣會有問題的??
84785017
2022 12/21 16:20
有什么問題呢?
meizi老師
2022 12/21 16:22
你好;到時 你這樣 賬實不一致 ;到時會 少報稅和滯納金; 查到可能罰款的??
閱讀 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