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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wù)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chǎn)、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wù)繳納增值稅。 請問下老師,是不是這么理解。比如說我銷售軟件A及其安裝部署是要按照13個點的軟件產(chǎn)品開票。我銷售軟件A,部署軟件B。就是可以按照軟件產(chǎn)品13個點和服務(wù)費6個點開票是嗎?是這么理解嗎?(混合銷售和兼營銷售)

84785005| 提問時間:2022 10/1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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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 1. 是的; 可以這樣理解的; 對的??
2022 10/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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