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增值稅留抵退稅時,有一部分進項稅稅務局不認可,先作轉出,要求企業(yè)找到有說服力的證據(jù)后再退,分錄怎么做? 先轉出,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先把不讓轉的稅額掛在進項稅額轉出科目,等讓退時:借: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收到退稅款時,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 這樣處理對嗎?

84785031| 提問時間:2022 09/0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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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對的同學,是這樣,一般轉出了也就是不符合了
2022 09/0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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