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5月,甲公司對其部分業(yè)務信息系統(tǒng)和財務信息系統(tǒng)進行了升級,與采購業(yè)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因此發(fā)生變化??紤]到審計效率,A注冊會計師僅測試了變更之后的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 這題恰當,是不是因為是5月變更到年末審計,這期間變更后的系統(tǒng)已運行了足夠長時間,所以不需再測試變更前的系統(tǒng)即能證明內控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若變更后未運行足夠長時間就不能證明內控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

84784953| 提問時間:2022 08/25 15:02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胡芳芳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同學,對于內部控制審計來說,由于是針對特定基準日控制運行有效性發(fā)表審計意見,則如果新控制實現了相關控制目標,且運行了足夠長的時間,注冊會計師能夠通過對該控制進行測試評價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則無須測試被取代的控制。
2022 08/25 20:21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